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
日期:2022-08-10 11:11 浏览:1019

       因检察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,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原则

  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
  二、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

  (一)招聘岗位

 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7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


  (二)应聘条件

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
  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
  3、惠州市户籍,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(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8日);

  4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;

  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  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  (2)曾被开除公职的;

  (3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,尚未做出结论的;

  (4)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;

  (5)近两年内,在广东省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
  (6)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。

  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
  (一)报名时间:2022年8月15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)。

  (二)报名方式:有意报名者请本人携带报名表1份(本公告附件,自行下载打印)及报名资料(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彩照2张,身份证,户口本,学历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)到惠东县人民检察院(惠东县平山街道三利路三巷1号)1楼现场确认报名,需全程佩戴口罩,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,联系电话:0752-8999827。

  (三)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者资料,审核后留复印件,退回原件。

  四、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

 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,由本院组织招聘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薪酬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,不提供住宿。

  五、考核方式

 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。面试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:30在惠东县人民检察院(惠东县平山街道三利路三巷1号)进行,请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9:00至9:20携带身份证到场签到候考,逾时视为弃权,不得参加面试。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,落实各项防疫措施。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面试防疫要求,则不能参加面试。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面试:粤康码为绿码,有考前(以面试报到时间为准)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电子、纸质同等效力),现场测量体温<37.3℃。考生面试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,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(口罩上不得有明显文字、图案标识),做好个人防护。候考或面试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,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。

  六、组织体检

 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每个招聘岗位按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按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考生自付。

  七、考察

 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,由本院协调有关部门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,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工作或学习表现、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
  八、办理入职手续

  体检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,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,本院负责聘用人员社保、公积金的接转、增减,安排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。

  

 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

  2022年8月8日 

附件: